来源:@华夏时报微博配资专业股票 华夏时报记者 李明会 北京报道 自2021年1月启动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以来,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机构、账户持续扩容,业务规模大幅攀升。 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下称“金融监管总局”)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632号建议的答复中,对扩大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范围作出最新回应。 金融监管总局在答复中提到,将综合考虑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情况、高风险机构及不良贷款转让处置需求等因素,研究出台有关制度,扩大试点范围或推进试点政策常态化实施,助...